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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聲傳遞
秒懂國務院 | 這些樓堂館所,國務院這個條例為何堅決不讓蓋
瀏覽次數(shù):550重大消息!李克強總理簽署國務院令,從12月1日起,機關、團體建樓堂館所,有法可依了!
對機關和團體建設樓堂館所,條例規(guī)定非常嚴格。
建培訓中心?不行!
用技術用房的名義建辦公用房?不行!
挪用專項資金蓋房?不行!
違規(guī)建房怎么辦?收繳、拍賣、限期騰退!處分領導和直接責任人!
一句話,未經(jīng)批準,不得建辦公用房,國家的錢不能花在這上面!
本屆政府成立之初,李克強總理提出“約法三章”,第一條就是“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”。
5年來,中央政府的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持續(xù)下降!民生投入持續(xù)增加!
國務院要求,公共資金資源更多用于發(fā)展經(jīng)濟改善民生!
總理一再強調:“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,政府就要過緊日子!”
“約法三章”,節(jié)用裕民!嗯,國務院說到做到!